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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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包括法硕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北京大学考研专业有:音乐、电影、广播电视、美术、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等等。
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也是当时中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有:心理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法律、工程管理、艺术学、经济学、应用统计等等。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北京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一、工作原则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021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细化流程,妥善组织好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工作方案,统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处理与上报复试与录取工作相关事宜,保障复试与录取工作顺利开展。
2、院系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组长由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副)主任担任。
3、院系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5位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本学科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组长应对本组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每个复试专家组配备秘书2-3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复试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4、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和保密等职能部门,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5、学校计算中心提供在线复试的技术保障与支持,参与复试专家组和秘书在线操作等培训工作;财务部提供复试费收取及相关费用发放等支持。
6、在复试组织过程中,各招生院系应切实发挥本单位防疫小组的职能,做好会议室等复试相关工作场所消毒、通风工作,确保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到位,遵守保持社交距离的防疫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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